1、《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规定联合惩戒的具体办法。公安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充分调研论证,起草完成了《惩戒办法(征求意见稿)》。
2、但是,从法律规范的层面看,依据《刑法》第191条的规定,法定七类上游犯罪的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是洗钱罪的行为对象。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二条,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4、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稿是时隔15年之后我国第一次对于相关的法律作出修订,修改的主要内容包含以下六个方面:进一步明确反洗钱的概念和任务变化内容:反洗钱范围有所扩大,明确反洗钱不仅包括预防洗钱犯罪,还包括遏制洗钱相关违法活动。
5、勇于举报黑恶势力犯罪活动和洗钱行为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有组织犯罪。《反洗钱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洗钱活动,有权向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公安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最大程度保护举报人的安全。
6、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实施提供资金账户的,或者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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