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偷税漏税法人还是财务会坐牢

bj03 2025-07-18 法律知识

单位偷税漏税法人还是财务会坐牢

1、《刑法》实施“双罚制”:既处罚单位又处罚单位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不仅仅只是企业法人、财务总监、财务经理,作为会计人员直接参与违法行为,也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行业,甚至坐牢。

2、这个案例是子公司因为偷税被处罚,而后母公司以子公司的名义向公司总经理、出纳和财务经理起诉要求赔偿。案例中,乙某、丙某和丁某,均是与B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法院最终只判决由乙某对罚款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3、审法院认为,张某对其离开公司后税务机关向公司追缴税款行为并非全部知晓,且其已失去了对公司业务、财务的管理权限,知晓的情况下亦无法决定公司意志、支配公司财产。而恺达公司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不履行纳税义务是其应被追究逃税犯罪刑事责任的前提,故张某不应对恺达公司逃税犯罪承担单位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4、法人是一个组织,是不坐牢的,应当坐牢的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若财务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则要坐牢。

5、导读:公司偷税漏税被判处刑罚,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员或者是公司的财务人员坐牢。因为公司偷税漏税属于公司的单位犯罪,对于单位犯罪来说,需要对单位处以一定数额的罚金,同时对单位的实际负责人处以刑罚。

6、企业偷税漏税的情况下,对法人肯定需要追究相关刑事责任,会坐牢。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绝大多数是采取两罚制,也就是对单位处以罚金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自由刑或罚金和没收财产。单位犯罪的情况下,按照《刑法》规定要追究两种人的法律责任:第一是直接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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