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答:仅为被害人所地的公安机关对于诈骗罪没有管辖权,甲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2000年10月16日公安部发布的《关于被骗受害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可否对诈骗犯罪案件立案侦查的请示》可知:《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2、立案管辖,也被称为职能管辖或部门管辖,它明确了审判机关、审查起诉机关、侦查调查机关各自受理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
3、管辖权是指一个国家规定和实施其权利和义务以及管理自然人和法人的行为方面的法律权力。国际法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准确划分国家间对某些问题的管辖权,从而维护一个国家的独立和主权平。
4、为维护旅客列车的治安秩序,及时、有效地处理发生旅客列车上的刑事案件,现对旅客列车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的管辖问题规定如下:旅客列车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由负责该车乘务的乘警队所属的铁路公安机关立案,列车乘警应及时收集案件证据,填写有关法律文书。
5、作为现代刑事诉讼法“帝王”原则的程序法定原则,管辖上的重要体现就是“法定法官”,即刑事审判中,会根据案发地域、案件性质、罪行轻重以及社会影响先行法定管辖分工,由此恒定法院的管辖权。
6、刑事案件管辖权地域归属的规定如下: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7、刑事案件的管辖权如何确定刑事案件管辖权的确定:对于刑事案件,正常情况下应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而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所谓主要犯罪地,包括案件涉及多个地点时对该犯罪的成立起主要作用的行为地,也包括一人犯数罪时,主要罪行的实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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