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而没有赔偿但取得了谅解,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2、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抢劫、强奸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即便有谅解书也会从严掌握。
3、刑事谅解书能减轻基准刑的40%以下;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4、由此可见,受害者出具了谅解书的,法院都会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情况,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而要是有其他情况的话,则减刑的幅度就会不一样,但不能说有了刑事谅解书后具体可以减刑多少年,这还需要根据涉嫌犯罪的具体量刑规定才能大致知晓。
5、出具谅解书,判刑时,能减少40%以下的基准刑。积极主动的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对于取得被害人谅解的犯罪嫌疑人,需要综合犯罪的性质、赔偿的数额、赔偿的能力和认罪悔罪,可降低40%以下的基准刑。
6、有刑事谅解书的,判刑时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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