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六十二条

bj03 2025-06-26 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六十二条

1、文化服务,是指为满足社会公众文化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种服务。包括:文艺创作、文艺表演、文化比赛,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借阅,档案馆的档案管理,文物及非物质遗产保护,组织举办宗教活动、科技活动、文化活动,提供游览场所。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2条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3、纳税?不进?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六?四条第?款的规定进?处罚。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纳税?、扣缴义务?逾期仍拒不申报,或者进?虚假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属于偷税?为,应当按照本法第六?三条的规定进?处罚。

4、《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内容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5、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7、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税收征管法及本细则没有规定的,依照其他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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