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因给常德市一家公司提供了劳务服务,获得报酬12000元。并于今年5月,以税务局代开发票的方式,给此公司开具了12000元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用途为“劳务费”。
2、个人代开劳务发票需要怎么交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年第15号)规定,自年4月1日至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3、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15万元,申报纳税时直接进行减税申报,享受3%征收率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为减轻的办税负担,无需对已开具的3%征收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进行作废或换开。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纳税人应如实开具发票。
4、个税汇缴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5、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计算方式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至40%三档超额累进预扣率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
6、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甲公司聘请专家授课并按次结算金额10300元,已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应取得由专家申请代开劳务费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否则不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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