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们公司这上月有三个员工因合同到期而辞职,公司支付他们每人5000元作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请问,这个补助费按一次性补偿金免征个税吗?答:感谢的提问!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才适用于财税【2001】157号文件。贵公司的三位员工均为劳动合同到期,不属于解除劳动关系。
2、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3、专家导读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4、经济补偿金的个税计算主要基于应纳税额和工作年限。具体公式为:应纳税额部分=经济补偿金-社平工资3倍。然后根据应纳税额、工作年限,套用适用税率及速算扣除数,计算出单年经济补偿金个人应缴纳的个税。
5、具体计算方法是,将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实际工作年限数,但不超过12年),以得到的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然后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税计算与扣除项计算辞退补偿金的个人所得税时,有几个重要的扣除项需要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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