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需要汇总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步登录个税APP点击首页下方【办查】-【申报记录】,进入“申报记录(更正/作废申报)”页面,【已完成】的申报记录中,查看所需更正年度的申报记录详情(以更正年度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为例)。第二步选择需要更正或作废的申报记录。
3、符合上述新增的事项,补充完善进去,扣除。二是注意预约和办理时间。3月1日至20日期间办税需求的纳税人,2月16日(含)后个税APP及网站预约办理时间,并按照预约时间办理汇算。3月21日后,纳税人无需预约,汇算期内随时办理。预约结束时间延长至3月20日,为纳税人提供更优的办理体验。
4、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我切换到了"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选项。点击确认的那一刻,我的心跳都快了几拍。当新的退税金额跳出来时,我差点没从椅子上蹦起来——68万元!这一下子多出来的6万多,简直像是从天而降的惊喜!这个意外发现不仅让我喜出望外,更让我深刻认识到细节的重要性。
5、中,选择对应年度的汇算清缴申报入口。首页找到“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或类似的选项。补填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入汇算清缴申报界面后,按照提示补填相关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这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项目。
6、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虽然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设定次年的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进行,但错过这一时段并不意味着退税之路此断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相关规定,纳税人发现自己多缴税款后的三年内,都有权向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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