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258条规定解释

bj03 2025-06-10 法律知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58条内容

婚姻法已经失效,第47条规定的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在民法典中规定为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民法典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权利保护法。权利能力制度关系到每个人一生的权利,甚至关系到胎儿的利益;监护制度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关系到老年人安享晚年;婚姻家庭制度关系到每个人的终身大事和婚姻家庭幸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溺婴属于杀人罪,应被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弃婴构成遗弃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1条规定,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情形不再属于法定的无效婚姻。但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且未告知对方的,对方可以申请撤销双方的婚姻。 其他新规定。

重婚案刑法第258条有什么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中,对重婚罪的量刑标准做出了规定。对于已经有配偶而重婚的人,或者明知他人已经有了配偶还要与之结婚的人,可以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的特征:客体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

条文内容第二百五十九条第一款内容第二百五十九条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婚姻法258条是怎样规定的

1、专家导读 刑法第258重婚罪规定是刑法258条明确规定有配偶,但是仍然和他人登记结婚,或者和他人以夫妻名义进行形式方面的结婚的,判处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

2、第一条 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

3、第一条 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 第二条 禁止重婚、纳妾。禁止童养媳。禁止干涉寡妇婚姻自由。

4、第258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259条第1款“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中,对重婚罪的量刑标准做出了规定。对于已经有配偶而重婚的人,或者明知他人已经有了配偶还要与之结婚的人,可以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6、导读:《刑法》第258条关于重婚罪的相关规定是,如果明知道对方有配偶的情况下,还与对方进行结婚。那么就属于重婚罪,恋爱型标准是在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处以拘役。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分居后出轨不属于重婚罪。

三、“新婚姻法”中重婚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新婚姻法中重婚罪的认定 重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现象,在处理重婚案件时,罪与非罪的界限往往难以区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区分重婚罪与非罪的界限。 要区分重婚罪与有配偶的妇女被拐卖而重婚的界限。

2、导读:重婚罪的认定标准是已婚人士跟第三者登记结婚或形成事实婚姻关系,第三者在明知对方已经结婚的情况下,仍然跟对方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或干脆登记结婚,先后形成两段事实婚姻关系,这是司法实践中几种比较常见的重婚罪的认定标准。

3、重婚罪根据我国刑法现行规定可以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重婚与在婚内与他人同居是存在区别的。1950年5月1日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婚姻法》中明文规定:“男女婚姻自由。

4、新婚姻法重婚认定是是否在存在着合法的婚姻的前提之下,与他人再次的构成另一个人夫妻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四、婚姻法258条是什么

重婚罪(刑法第258条),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犯罪构成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第258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259条第1款“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条 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

第二条 禁止重婚、纳妾。禁止童养媳。禁止干涉寡妇婚姻自由。禁止任何人藉婚姻关系问题索取财物。 第二章 结婚 第三条 结婚须男女双方本人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民法典》第1041条规定:“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民法总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重婚,是违反《刑法》的犯罪行为,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者行为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犯重婚罪的,按《刑法》第258条的规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五、《婚姻法》重点法条及意思分解

《婚姻法》重点法条及意思分解 概述 从近四届的律考命题看,婚姻法在律考中所占比重很低,年均为1分左右,个别年份甚至1分不考。这一方面与近年来《婚姻法》修正案即将出台的呼声有关,另一方面也是婚姻法本身比较简单所决定的。

重点法条: 第13条。 意思分解: 本条是《婚姻法》第三章“家庭关系”中最重要的条文,也中整个婚姻法律制度在律考中最重要的条文,婚姻法与继承法、物权法的联系,也是基于本条而生的,故应予准确、完整的掌握。

法条沿革:《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修正)第七条:【禁止结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因此,《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七十条删除了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的规定。 删除了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一年”期间规定。

《民法典》第1065条将原《婚姻法》中“夫妻”改为“男女双方”,涵盖了婚前的财产约定,表述更为严谨。但是双方财产约定不得规避养老育幼、清偿第三人的债务(得到债权人允许的除外)、税收等法律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将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规定为可撤销婚姻之情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也将以此为由请求婚姻无效的主体删除。 确认无效婚姻的案件不再一审终审。

法条索引 《民法典》 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条变迁说明 《民法典》第1079条是关于诉讼外调解离婚和诉讼离婚的规定。本条沿袭了《婚姻法》第32条的内容,明确了调解是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规定了应当准予离婚即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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