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司法解释一

bj03 2025-06-09 法律知识

一、民法典适用时间效力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已于2020年12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在《立法法》所规定的效力原则和司法实践基础上,确立了以法不溯及既往为原则,以溯及适用为例外的时间效力规则。

为解决《民法典》实施后在全国法院的统一正确适用,明确《民法典》在司法适用上的时间效力问题,必须对司法解释进行清理。通过清理,废除或修改与《民法典》规定不一致的司法解释,研究制定新的配套司法解释。

二、民法典总则司法解释

总则编司法解释是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实施民法典,依法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的重要规范性文件。

导读:12月3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全面完成司法解释清理情况、民法典第一批司法解释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总则编司法解释》共39条,分为一般规定、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监护、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和附则9个部分。

《民法典司法解释》是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之一,共分为五个部分,分别是《婚姻家庭篇》、《继承篇》、《合同篇》、《侵权责任篇》和《物权篇》。

三、民法典1091条司法解释

1、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以合法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前提,故本条(《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删去了《婚姻法》第46条中“有配偶者”的表述。

2、民法典1091条的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3、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导读: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

4、《民法典》包括7编,即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84章、1260条,总字数10万余字。

5、民法典1091条解读 -法律知识法律分析:离婚案件中主张损害赔偿,得是出现法定情形。其中重婚和与他人同居,在取证上并不容易。

四、民法典1165条司法解释

《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在第1165条第1款规定了“过错责任原则”,该条作为侵权责任编的核心条款,也规范了一般侵权的构成要件:“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165条第2款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一规定是对第一款过错责任原则的特殊规定,通过该款规定,设置了过错推定责任。

《民法典》第1165条基本沿用上述规定,明确规定了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一般条款,但在第1款规定中增加了“造成损害的”这一表述,以损害作为承担责任的必备要件之一,强调了过错责任原则必须造成损害的要求。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过错责任原则与过错推定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法第1165条规定了过错责任原则、第1166条规定了无过错责任原则,第1167条规定了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责任承担方式。三条内容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组成了我国民事侵权责任的基本制度。

五、民法典司法解释一全文

《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24条、25条、26条进一步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进行明确。 第25条来自《婚姻法司法解释》第11条。系对《民法典》1062条第5款“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的进一步解释。

为正确审理民事案件,依法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最新民法典司法解释一全文 2021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司法解释一》(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一”),共计105条,涉及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多个领域。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关于一般规定 第一条因抵押、质押、留置、保证等担保发生的纠纷,适用本解释。

物权编的解释 (2020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第1825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物权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六、第一批民法典配套司法解释,这样的举措有何意义

第一批民法典配套司法解释,这样做的意义重大。此次民法典配套司法解释考虑促进婚姻家庭和谐稳定。注重引导树立良好的家教、家风,弘扬家庭美德,促进家庭文明建设。

实质民法,即实质意义上的民法 是指所有调整平等主体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不仅包括成文的民法典、其他成文的民事法律法规,还包括判例法及相关的习惯法。

中新社北京1月2日电 题:有了民法典为何还要有配套司法解释?中新社记者 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1月1日施行,一大批民法典司法解释也于同日施行。有了民法典,为何还要有配套司法解释?这需要先厘清何为司法解释。

2月25日,最高法院正式对外公布了民法典总则编的司法解释,本部司法解释统共有39个条文,具体分为9个部分,包括:一般规定、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监护、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和附则。

下面,我着重通报一下司法解释全面清理工作和第一批民法典配套司法解释制定情况。 第一个问题,对591件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整体情况 ? ? 经前期梳理统计,新中国成立以来现行的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共计591件。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全面完成司法解释清理并发布首批与民法典配套的司法解释。这是为“切实实施民法典”所做的重要准备工作。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维护民法典权威的有效手段。

第一,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要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与民法典配套的第一批共7件司法解释: 包括关于适用民法典时间效力的司法解释 关于适用民法典担保制度的司法解释 其余5件司法解释分别涉及 物权、婚姻家庭、继承、建筑工程合同、劳动争议等方面。

七、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已于2020年1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事实婚姻即便未补办结婚登记,也按登记婚姻的关系对待。 第8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依据本解释第七条的原则处理。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已于2020年1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八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依据本解释第七条的原则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法释〔2020〕22号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自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新修改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同步实施,原婚姻法司法解释及相关补充规定,被最高人民法院公告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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