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土地。 第三条 自治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土地管理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的统一管理工作。
第一条 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土地。 第三条 自治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土地管理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的统一管理工作。
第三条自治区严格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8条规定,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范围内”这一表述仍不够具体明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7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7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九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15年。 ? 第十条依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将土地划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7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7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1、刑法修正案(十及罪名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年修正) 全国人大常委会 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运输进境,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是对现行刑法中不再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的有关条文,通过全国人大及其常设机构予以修改、补充,加以完善的刑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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