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八解读

bj03 2025-06-09 法律知识

一、刑法第八次修正案的背景是什么

陈兴良教授认为,就刑法与其前置法的关系而言,法秩序统一原理的含义只能是,在前置法中合法的行为,在刑法中不可能被认定为犯罪,包括刑法既不能在立法上规定为犯罪,也不能在司法上认定为犯罪。

司法机关在能够认定犯罪嫌疑人具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行为,但是难以认定行为人“明知”某一具体上游犯罪的时候,常以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2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盗窃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故意伤害罪,诈骗罪,并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立法背景与条文解读》一书中提炼其权威解读,为读者详尽阐释刑法条文立法精神和刑法条文立法原意。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内容涉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侵犯公民权利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方面的内容。

《刑法修正案(十》将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严重违法行为入刑,体现了立法者对于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维护公共安全的决心和态度。

《刑法修正案》的修法背景 此次刑法修正是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广泛征求意见、多次审议、多方研究论证的基础上进行的一次重大刑法立法。

第一个问题:修正案八的背景大背景。97年刑法修订以后,有两个解释、七个修正案,情况有了新的变化需要修正,这也是永久性的背景。具体的两个背景。一是人大代表和社会有些方面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

问:出台《规定》的背景与目的是什么? 答:为加强对管制犯、缓刑犯的监管,促进犯罪分子教育矫正,同时有效保护被害人、证人等人员的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刑法修正案》新增了有关对管制犯、缓刑犯可以适用禁止令的规定。

二、刑法修正案八全文内容

1、修正案 在刑法第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七条之“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刑法修正案八全文解读 1刑法修正案八全文解读 欠薪入罪 刑法该出手时就出手 近年来,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已成为社会较为关注的问题,此次刑法修正案设立恶意欠薪罪,得到群众的普遍认可。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将刑法第十七条修改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4、刑法修正案八全文,在刑法第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七条之“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法律主观:刑法修正案八盗窃罪指非法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

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是中国于2023年3月1日通过的修正案。全文内容如下: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依法应当判处刑罚的罪名由诈骗罪改为职务侵占罪。

三、关于《刑法修正案》(八)

我受委员长会议的委托,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1997年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全面修订了刑法。此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又根据惩治犯罪的需要,先后通过了一个决定和七个刑法修正案,对刑法作出修改、补充。

虽然垄断行为真正入刑还需通过《刑法》修正案的出台,但对于违法企业的高管及员工可追究刑事责任将极大增加违反《反垄断法》的成本,进一步加强《反垄断法》的威慑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将刑法第十七条修改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条 过失损坏正在使用的广播电视设施,造成本解释第二条规定的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011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在我国刑法中确立了一个全新的死缓犯限制减刑制度,是我国刑罚制度的重大改革,也是一个全新的事物,是该次刑法修改的最重要的亮点之一。

2011年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以下简称《修八》),将人体器官犯罪增设在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之后作为第234条之一。

四、刑法修正案八条文及配套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的内容简介

1、《条文及配套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进一步完善了有关惩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法律规定,提高了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法定刑,并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纳入特殊累犯的范围。

2、书中力求准确把握《刑法修正案》的立法原意并紧密结合配套司法解释的内容,立足刑事审判实践,对《刑法修正案》条文及司法解释进行了详细解读,深入、细致地讲解了具体的法律适用问题。

3、《刑法修正案》对于《刑法》第72条的主要修改内容是,扩大了对未成年人缓刑的适用范围,这是克服短期自由刑弊端的重要配套措施。

4、刑法中的“财物”应该和“财产”作同一理解,原则上应为有经济价值的物,具有主观情感价值的物在例外场合也可能成为“财物”。法律经济财产说虽试图折中,却会导致处罚漏洞和处罚不均衡。

5、特别是在《刑法》第143条和第144条经过《刑法修正案》的修订之后,规制力度获得极大的提升。使一些原先依赖其他罪名补足法网漏洞的情况,能够适用食品安全主体罪名定罪量刑。

五、刑法第八修正案关于社区矫正的特征

1、第七章明确了对十八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的保护性和特殊性矫正方式;第八章“法律责任”,与第二章相呼应,明确了社区矫正对象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范的法律责任追究。

2、在社区矫正的立法目的、立法总体思路、工作原则、社区矫正工作的体制机制、社区矫正工作程序,以及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特别规定等方面,《社区矫正法》具有突出特点。

3、对在社区矫正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协调推进高素质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 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对社区矫正的规定在刑法第三十八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六、刑法修正案八修改内容

1、修改《刑法》第277条第5款,确立为独立罪名:【袭警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修正案 在刑法第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七条之“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十将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二款修改为:“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4、修正案 在刑法第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七条之“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对数罪并罚、减刑、限制减刑、假释的年数做了较大的修改。加大对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的处罚力度。引入了“社区矫正”这一全新的刑法概念。飙车、酒驾、恶意欠薪入刑,减少不常用的死刑罪名。

6、将刑法第五十条修改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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