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告不知道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以被告住所地为管辖依据向本院提起诉讼的,应提供户口簿、被告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据证明。 特别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 对被监禁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2、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缔结地(通常指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第十三条 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具体规定被告所在地管辖情况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共同居住的县或区院的基础法院就是管辖法院。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6、管辖的概念民事诉讼管辖是指确定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和统计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
民法典对离婚诉讼能否协议管辖没有规定,而《民事诉讼法》规定,协议管辖只适用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所以离婚诉讼不能协议管辖。
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3条第1款规定,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案件,如原告在我国境内有住所或居所,则原告住所地或居所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第一,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属于普通民事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案件管辖的基本原则就是原告就被告,但起诉时难以确定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既不利于原告也不利于被告、以及涉及到国家主权时由原告住所地管辖。
摘要:民事诉讼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它是在人民法院系统内部划分和确定某级或者同级中的某个人民法院对某一民事案件行使审判权的问题。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婚姻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离婚纠纷的管辖地一般是被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但是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起诉离婚的管辖怎样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婚姻缔结地(通常指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普通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 离婚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5、一般离婚管辖的规定是: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予以管辖;若被告被监禁、不在中国居住、下落不明等情况下,离婚案件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予以管辖。
6、离婚纠纷的管辖地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法定特殊情形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离婚案件由哪些法院管辖 普通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 离婚纠纷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2、关于离婚案件管辖法院的特殊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民事案件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诉讼离婚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第一,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5、离婚诉讼管辖的法律规定离婚案件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民事诉讼法》第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民法院管辖。
6、离婚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本案为涉外离婚纠纷,对于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民事诉讼法》原则上采取了“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权,但还补充规定了以原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作为一般管辖权的依据。
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起诉离婚地点确定原则: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法定特殊情形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离开住所的离婚案件,按以下情形确定管辖法院: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原告和被告所在地法院都有管辖权;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或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关于离婚管辖的规定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中国公民居住在国外,居住在国内,不论哪向?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住所地的?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向?民法院起诉的,受诉?民法院有权管辖。
文章由网友分享发布,并不意味本站赞同其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此文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