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其他事项

bj03 2026-05-30 法律法规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其他事项

1、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时通知本辖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以及其他工程建设专业企业积极申报省级工法,并做好审核、汇总、推荐工作,于2024年8月31日前将《-2024年度广东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推荐汇总表》(附件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2、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规定,经评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实施细则》(粤建规范〔〕2号)继续施行,有效期延长至2029年9月1日。继续施行期间,该文件如有修改或废止,以新修改文件的公布或废止的通知为准。

3、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时通知本辖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以及其他工程建设专业企业积极申报省级工法,并做好审核、汇总、推荐工作,于2024年8月31日前将《-2024年度广东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推荐汇总表》(附件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监管处)。

4、年10月底广东省住建厅发布过一则,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说明了各资质延期的安排,施工总包,专包三级的自动延续至2024年12月31日,其余资质证书有效期于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从通知发布之日起向相关住建主管部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到大部分企业都已准备完毕。

5、为对接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调整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管理系统应用流程的通知》有关要求,切实减轻企业费用负担,强化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责任,我局对佛山市施工图联合审查一站式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联合审图系统)的应用流程进行优化调整。

6、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根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交通运输、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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