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海关“12360”服务热线业务受理范围 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关于海关执法活动的政策法规咨询,提供办理海关业务指引。 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关于协调解决海关业务疑难的请求。
通办范围 关区。 申请(办理)条件 符合设定依据中列明的政策文件所述,无附加要求。 办理地点 各隶属海关业务现场(详见其他说明)或拨打12360海关服务热线。
海关行政执法案卷信息。 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海关政府信息。 收费标准 海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海关行政执法案卷信息。 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海关政府信息。 收费标准 海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
石家庄机场海关是受石家庄海关直接领导,按授权负责机场口岸范围内和国际邮件互换局的海关各类管理工作的正处级隶属海关。
1、羁束的具体行政行为,受法律、法规严格的约束,只能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毫无裁量的余地(如税务机关征税,不能自由创设税种)。
2、第一条为了规范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保证商品归类的准确性和统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以下简称《关税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3、第二条 海关依照本办法对进出综合保税区的交通运输工具、货物及其外包装、集装箱、物品以及综合保税区内(以下简称区内)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综合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货物的管理 第七条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4、1法律、法规、规章和海关总署有关规定中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公开内容的获取方式。 郑州海关公开政府信息,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方式。
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关对相关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保护国家海关的职权,维护海关的管理秩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关行政处罚,保障海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是经2004年9月1日国务院第62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文件,由2004年9月19日国务院令第420号公布,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关行政处罚,保障海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实施条例。
导读:《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内容是明确海关行政处罚是由发现违法行为的海关来进行管辖的,当然了也是可以由违法行为地的海关来进行管辖。海关发现依法应当由其他机关来进行处理的情况之下,那么也是需要将其移送给有关机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于2004年9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0号公布,根据2022年3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最新的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参见本文下方链接。
《海关法》是海关行政执法的专门法。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海关依据《海关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进出口货物实施监管,包括对禁止进出口货物的管理,行使检查、查验、查问、查封、扣押、冻结、处罚等权力。
今年1月15日,中堂司法分局组织举行2024年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续签暨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加强全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第一条为了规范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保证商品归类的准确性和统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以下简称《关税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海关管理权:1853年,英、美、法三国以上海小刀会起义使“海关行政陷于停顿”为借口,迫使上海道台在次年6月订立了《上海海关征税规则》,并于同年公布英、美、法“三国领事通告”,攫取了上海海关管理大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是中国海关执法的基本依据,《海关法》规定: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必须通过设立海关的地点进境或者出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定的禁止进境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造成危害的; (十)国家规定禁止过境的其他货物。 第四条过境货物自进境起到出境止,应当接受海关监管。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三项之规定。当事人使用未经海关鉴定的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
第五条 海关行政处罚责令履行了行政法律文书所载义务、禁止或者限制了行为,且不需要作出行政处分决定,不合用本条例。
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海关对相关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保护国家海关的职权,维护海关的管理秩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四种。
修订后对海关行政处罚有重要影响的条文 首违免罚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海关行政处罚条例的适用范围包括以下几类行为: 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走私行为,包括未经批准的走私行为、使用伪造变造单证账册等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等。
第一条?为了规范海关行政处罚,保障海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实施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海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以下统称海关立法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海关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海关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以下简称海关立法工作)的管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国家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海关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随着形势的发展,立法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现行的行业统计法律规范已不适应当前统计工作发展要求,迫切需要制定一部行业统计新规章。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统计改革部署的需要。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规范海关监督管理,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保护人民生命健康,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制定本法。
合法性:1988年4月,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布实施《上海市除四害工作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历经四次修正并颁布实施。立法依据充分,权限适当,程序合法,立法内容合法,并明确了相关内容细则。
法律、法规是惩治违法犯罪的锐利武器,为了制止偷渡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必须在实践中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法律法规,通过立法解释具体化,为打击偷渡提供具体的法律依据。
本月看点中办国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4月1日起正式实施国务院: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关于更多我国行政法规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规详细规定)的法律相关知识,下面由在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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