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民政有关部门进行复审,于9月15日前将复审合格材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汇总表(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和电子档)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公安、民政、人社、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税务、残联、住房公积金部门进行联合审核。
2、按照《关于2024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申报的通知》相关要求,我市各级、各相关部门按照《焦作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审核程序。终,我市共有1321户审核,登记为分配轮候对象。今年下半年,我市计划筹集500套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登记备案,并书面通知旗县区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建立公共租赁住房档案。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退回旗县区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由旗县区级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书面告知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我市公租房年度复核工作每年进行两次,分别三月和九月,保障对象持本人身份证、近期交纳租金票据和合同(公租房协议书或管理册)申请地所辖区填写《安阳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复核表》,不用提供任何材料复印件(有人口、收入、房产变化的除外)。
5、保障性住房项目土地供应情况根据省住建厅提供的《晋中市20xx年保障性住房年度新建项目基本情况及进展统计表》,我市20xx年保障性住房年度新建项目共计81个,面积共计18729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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